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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部实际地位比教育部略高一些

导读:1952年我国设立高等教育部,主要是学习苏联体制,同时为了进行院系调整。1958年高等教育部被撤并,1964年为了避免相对忽视中小学教育,再度分设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高等教育部内部组织机构有一定的复杂性,且历经变迁。虽然存在时间不长,但它在存续期间充分发挥了管理职能,颇有作为。今天,一读(ID:yidu_edu)与您一同跟随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刘海峰教授的步伐,了解高等教育的这段珍贵历史。

刘海峰(1959-),男,福建泉州人,浙江大学科举学与考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从事高等教育历史与理论、考试制度研究。

· 摘 编·

1952年,基于学习苏联教育体制及应对院系调整需求,中国设立了高等教育部,目的在于加强对新中国成立初期高等学校的改革和整顿,便于统一与集中管理,大量培养技术人才,进行大规模有计划的建设。该部门在成立初期,承担起了高等教育的集中领导职责,反映出对苏联模式的借鉴,以及当时国家对高等教育迅速扩张和专业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然而,1958年,高等教育部首次被撤并,随后在1964年因教育系统内部调整需要,再次独立设立,直至1966年被最终撤销。这段二起二落的历史,反映了国家对高等教育管理机制的探索与调整。高等教育部的存在期间,尽管内部结构复杂多变,但仍积极履行管理职责,对高等教育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与教育部之间的关系及地位问题,亦显示出国家对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之间平衡的考量。

文章指出,高等教育部的实际地位比教育部略高一些;高等教育部的设立与撤销,与国家整体教育战略、经济建设需求及国际环境因素紧密相关。通过对这一历史机构的研究,刘海峰教授试图揭示其背后所蕴含的国家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的演变逻辑,以及对当下教育管理改革的启示。

此外,他还强调了高等教育部在推动高等教育学初建形态形成方面可能发挥的作用,尽管其存在时间短暂,但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留下的痕迹不容忽视。本文通过对历史资料的挖掘,力图还原高等教育部的兴衰历程,为理解现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路径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参照。

以下是文章全文——

在中国现代高等教育史上,曾经出现过中央一级的高等教育专门管理部门——高等教育部。对研究高等教育的人来说,仅仅“高等教育部”这五个字就非常的耀眼,令人饶有兴趣,还多少会有一种亲切感。然而,对这么一个曾经存在并且二起二落的重要机构,所有中国高等教育史论著都没有专门论述,即使稍有提及,也语焉不详,一般人多不了解。其中原因,除了离当今较近因而不易作客观评述以外,更主要的是资料缺乏。中国教育史研究中有这么一个规律性的现象:近代的史料比古代的难找,现代的史料又比近代的难找。按理说,时间越久远越难寻觅,越靠近当代越容易获得,但实际上是因为有多种近代以前的教育史料汇编已出版可资利用,而现代教育史资料很少编纂出版,许多档案又难以查阅,因而研究中国现代教育史没有研究古代或近代教育史那么便捷。[1]

笔者自2007年起就对中国曾经出现过的高等教育部十分关注,开始构思和着手撰写本文,并对几位相关人物进行过访谈。①但因为总是有其他更急迫的任务,且觉得资料搜集得不够充分,故一直未完稿。有学者在2019年发表了考察20世纪50年代我国高等教育部的专文,梳理了1952-1958年间高等教育部的产生及其历史沿革,简述高等教育部的职能与内部设置,着重论述高等教育部领导的主要改革举措以及高等教育部的历史贡献。[2]然而,关于中国历史上的高等教育部,还有许多重要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比如,为什么1958年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合并之后1964年又再度分立,高等教育部在中国出现和废止的根本原因是什么,高等教育部的组织机构出现过什么调整变化,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的关系与地位如何等等。本文在尽力搜寻有关高等教育部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发潜阐幽,试图比较全面地还原高等教育部的历史,探讨高等教育部的组织结构与职能变迁,分析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分立与合并的原因、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的关系和地位,从高等教育部兴废起伏的历程中思考国家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的演变。

新中国高等教育部的起落兴废

高等教育部在中国出现有特定的时代背景。自清末引进西方教育体制以来,1905年清政府开始设立管理学堂教育的学部(相当于后来的教育部);民国时期中央教育行政部门一直都只有教育部。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立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文化教育委员会。1950年6月1日,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举行,总共开了两天的预备会和九天的正式会议。“在这次会议中,我们根据共同纲领,讨论了新中国的高等教育的方针、任务和若干重要问题,广泛地交换和集中了各方面的意见,高度地发挥了协商的精神,最后在有关高等教育的几个重要问题上都达到了一致的意见,使我们今后的高等教育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3]从1952年底出现到1966年7月被撤并,高等教育部历经二起二落,其兴起和并废都有特定的原因。

1.高等教育部的兴起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从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中分设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马叙伦为高等教育部部长,杨秀峰、黄松龄、曾昭抡、刘皑风为副部长,杨秀峰为教育部党组书记。1952年12月25日,高等教育部举行成立大会,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联合举行部长就职典礼。高等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在讲话中指出:“高等教育部成立后,将担负起专门培养国家高级和中级建设干部的任务,根据国家建设首先是工业建设的需要,源源不绝地供应足够数量的、合乎规格的技术人才。”[4]1953年1月,教育部部长张奚若说:“由于国家有计划的大规模的建设,我们教育领导机构,也大大扩展了。为了加强培养建设祖国的高级专门人才,中央人民政府在去年十一月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5]

马叙伦(1885.4.27—1970.5.4),中国民主促进会的主要创始人和首任中央主席,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战友,著名的教育家、社会活动家、忠诚的爱国主义者,新中国第一任教育部部长和第一任高等教育部部长。图片:山东大学

中国在1952年设立高等教育部主要是学习苏联体制,特别是为了进行院系调整。早在1950年,苏联专家卡夫坦诺夫在题为“苏联高等教育底组织”的谈话中就介绍说:“1946年4月里,成立了苏联高等教育部,国内三百多个庞大的高等学校,由各部、各政府机关的管理下转移到高等教育部了。所有的大学,所有的工学、农业、法学、经济及其他高等学校都隶属于它。有部分的高级学校还照旧归若干部和政府机关管理,这样的学校计有运输、医学、教育诸高级学校、体育学院,及造就艺术工作者的学校。但是所有高级学校底科学上的方法上的领导,却与它们的管理隶属无关,而统由高等教育部负责。高等学校网底这样集中的领导的,便能够照顾到国民经济所有部门进一步发展的远景。”[6]当时苏联高等教育实行的是部门办学,此次调整将向来分属其他各部的300多个高等教育机构都划入这个新设的高等教育部。后来苏联阵营的东欧国家如民主德国等也学习苏联设立了高等教育部。[7]

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了使新高等学校更适合国家计划的需要,必须设置专管的行政机构。即于一九五二年十二月成立高等教育部。于是高等教育部遵循中央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所指示的‘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文教工作总方针,于一九五三年又结合专业设置,按照师资及基本建设的可能条件,进一步进行院系调整工作”。[8]院系调整后,中国也形成了部门办学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其他各部所办高校同时接受高等教育部的管理,因此,1952年中国设立高等教育部是模仿苏联的产物。1965年1月3日,在反思学习苏联的问题时,高等教育部副部长蒋南翔曾回顾说:“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高教部曾提出过‘全面地、系统地、全心全意地学习苏联’的口号。”[9]

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有时简称“中央高等教育部”。[10]1954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通知,原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

2.高等教育部的合并与二度兴废

“文革”前的17年里,高等教育的变动性很大,包括管理机构也往往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高等教育部在15年间两度兴废,更是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在第一次出现后只存在了5年多时间。1958年2月11日,为加强对全国教育工作的统一管理,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议案,决定将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合并为教育部。1954年9月接替马叙伦出任高等教育部部长的杨秀峰被任命为合并后的教育部部长兼教育部党组书记。教育部下辖办公厅、高等教育教学第一司、高等教育教学第二司、普通教育司、普通教育师范培训司、中等专业教育司、高等学校政治教育司、高等学校干部管理司、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司、业余教育司、对外联络司、计划司、财务基建生产设备司、民族教育委员会、普通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和体育处等部门以及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杂志社、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行政学院、北京函授师范学校和普通话语音研究班6个直属机构。[11]

杨秀峰(1897年2月27日—1983年11月10日),原名碧峰,字秀林。出生于直隶省(河北)迁安县杨团堡村的一个书香门第。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教育家、法学家,中国公安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全国解放后,任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高教部部长、教育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中共八届中央委员,五届人大常委,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1983年11月10日,在北京病逝。图片:唐山发布

1963年12月,国务院第137次会议又一次决定分设高等教育部。1964年3月开始,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分开办公。不过,自宣布分部的决定至两部正式分设,两部行政行文和对外联系,都仍用教育部名义。[12]1964年6月5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议案是:“为了加强对高等教育和普通教育工作的领导,提请将教育部分为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并请任命杨秀峰为高等教育部部长,何伟为教育部部长。请审议决定。”[13]1964年7月22日,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4次会议正式决定将教育部分为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任命杨秀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部长。[14]蒋南翔、刘子载任副部长。两部分设后,杨秀峰为高等教育部党组书记,何伟任教育部部长、教育部党组书记。②1965年1月4日,蒋南翔被任命为高等教育部部长。[15]7月1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7次会议通过决议,任命高沂、段洛夫、黄辛白为高等教育部副部长。[16]

高等教育部第二次出现不到两年便受到“文革”的冲击。1966年6月,高等教育部部长蒋南翔、副部长刘季平被批斗。7月23日,中共中央根据中央宣传部的建议,将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合并为教育部,何伟任部长。[17]高等教育部再度被撤并,从此退出了中国历史舞台。

然而,两部合并只是高等教育部在制度或机构上宣告取消,在教育管理实际运作中,高等教育部的影响并未立即消失。例如,1966年9月13日发布的《转发“关于影印外国书刊的发行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其文件字号为“(66)高外联字第595号”,落款盖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徽章,但文件的题头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为通栏仿宋体红字,而且该文件有一附注:“各省、市教育厅(局)(过去已发的除外)和各有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的学校前未发(66)高外联字第23号文,现予补发。”③虽然此时高等教育部已不存在,但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仍然延续累加原高等教育部下发的文件字号。再如,1967年3月2日,为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李廼清开具的回国证明,加盖的还是“高等教育部出国留学生办公室”公章。④这说明尽管高等教育部已废半年多,但其原下属的部分职能部门还在按原章运作。

另外,尽管1966年7月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已合并为教育部,但人们习惯上仍将原高等教育部所在的大楼称作“高教部”,如一些回忆录说“文革”爆发后关押或监禁蒋南翔、刘冰、黄辛白等部长副部长5人、局长6人的所在便是在高教部。[18]1967年3月开始编印的《斗批改通讯》第1期至9月第30期,还由“高教部、教育部革命派联合委员会筹委会编印”。1967年还有其他一些“文革”读物印有“高教部”名称。可见,1966年7月高等教育部被撤并的时候,已经开始陷入“文革”初期的混乱状态,没有多少人在意其已被合并掉,因而不少人的心目中还存在两个部。

3.高等教育部分合的原因

国家层面的高等教育政府部门涉及宏观教育决策与管理体制。中央政府机关是设置统管所有教育事业的教育部还是分设专职领导高等教育事业的高等教育部为好?为什么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会出现两次分合?具体分析,分有分的原因,合有合的理由。

(1)高等教育部分设的原因。

专设高等教育部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新中国成立初期高等学校的改革和整顿,便于统一与集中管理,大量培养技术人才,进行大规模有计划的建设。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指出:由于文化建设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大批技术人才,单是一个教育部门无法担任如此巨大任务,因此,决定增设高等教育部。1952年12月25日,在高等教育部成立大会上,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习仲勋指出:“过去三年,教育部在完成恢复工作方面是有很大成绩的。今后国家要开始进行大规模有计划的建设,过去的教育领导机构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分成两个部,即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来管理国家的教育事业。”教育部部长张奚若在讲话中也说:“高等教育和普通教育分设两个部,反映了建设事业日益繁重而不能不进行必要的分工。高等教育部是为了紧密地配合国家工业化的要求,大量培养技术人才;教育部是为了广泛地提高人民文化水平,教育祖国新生的一代。两个部的工作任务是彼此衔接、互相依靠的。因此,两个部必须亲密地团结,共同为完成新民主主义教育建设任务而奋斗。”[19]两位高层领导在高等教育部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中都说将原教育部分成两个部是“必须”或“不得不”的,可见当时国家认为单独设立高等教育部十分必要。

张奚若(1889年-1973年7月18日),字熙若,自号耘,陕西大荔县朝邑镇人。早年加入中国同盟会,参加辛亥革命。后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1917年获得学士学位,1919年获政治学硕士学位。回国历任北京国际出版品交换局局长、大学院(教育部)高等教育处处长,中央大学、清华大学和西南联大教授暨联大、清华政治学系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张奚若历任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常委、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副主席,第一、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二、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等职务;在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提议者。图片:张文朴提供

高等教育部第二次分设的原因与第一次有所不同。如果说1952年12月设立高等教育部是学习苏联的产物的话,那么1964年再度设立高等教育部则与学习苏联毫不相干,因为此时中苏关系已经破裂,不仅不可能学习苏联,而且高等教育战线还在批判苏联修正主义路线。实际上,第二次分设高等教育部是考虑教育管理更合理而作出的调整。1963年10月18日,周恩来总理在“重视中小学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讲话中指出,“教育部的工作不能‘大大、小小’”。所谓“大大、小小”,即重视大学、轻视中小学教育。“教育、高教两个部合并一个部,必然要挤了普教,所以还需分开。”⑤[20]也就是说,同在一个教育部,高等教育相关业务比较重要,会挤占基础教育的发展空间。为了避免相对忽视中小学教育,使基础教育也得到很好的发展,1963年12月16日,周恩来总理在国务院第一百三十七次全体会议上宣布,教育部分为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

(2)高等教育部撤并的理由。

中央集权容易产生统得过死的负面影响。为消除机构庞大、办事效率低的弊端,1958年初国务院开始对各部委办进行大精简、大合并,将部分权力逐步下放给地方。为适应这一新的情况,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议案,将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合并为教育部,这也体现了中央一定的分权管理的行政思路。

1958年撤并高等教育部,是否跟和苏联开始交恶有关?其实,苏联的高等教育部也历经存废反复。1953年3月15日,苏联最高苏维埃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於苏联各部改组》的法令,决定“把高等教育部、电影部、艺术事业委员会、无线电广播委员会、印刷出版与书业总局及劳动后备部合并为苏联文化部”,下设11个总局和8个局,其中第一个总局即“高等教育总局”。但据新华社1954年3月17日消息,“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已决定在苏联文化部高等教育总局和中等专科学校管理局所属机构、组织和企业基础上,成立苏联高等教育部”[21]。由此来看,1958年撤并高等教育部与苏联无关。

至于1966年7月再度合并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则是在“文革”开始后各方面都出现混乱的情况下匆忙作出的决定,基本上看不到有什么说明合并的理由。大概是6月高等教育部部长蒋南翔、副部长刘季平首先被批斗后,7月因政治原因将高等教育部再度并入教育部。随着混乱局面的扩大,不只是高等教育部被合并,其他不少国家机关也逐渐陷入瘫痪或半瘫痪状态,直到“文革”后期尤其是1977年以后,许多机构才逐步恢复正常。

高等教育部的组织结构与职能

作为中央一级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高等教育部内部组织机构有一定的复杂性,且历经变迁,这与高等教育部的职能和作为密切相关。

1.高等教育部内设机构的变迁

1952年12月刚成立时的高等教育部下设办公厅和综合大学教育司、工业教育第一司、工业教育第二司、农林卫生教育司、中等技术教育司、留学生管理司、教学指导司、计划财务司、学校人事司9个司以及政治教育处、工农速成中学教育处、基本建设处3个处。此外还设有翻译室、学生实习指导委员会、俄文教学指导委员会。[22]教育部下设办公厅和高等师范教育司、中等师范教育司、中学教育司、小学教育司、工农业余教育司、民族教育司、教学指导司7个司以及计划财务处、幼儿教育处、盲哑教育处、体育指导处4个处。[23]

1954年,高等教育部将工业教育第一司、工业教育第二司合并为工业教育司,撤销教学指导司以及政治教育处、基本建设处两个直属处。1956年高等教育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综合大学教育司、工业教育司、农林卫生教育司、中等专业教育司、政治教育司、教学指导司、留学生管理司、干部管理司、学生管理司、计划司、财务基建司、科学研究司13个厅司以及专家工作室、高等业余教育处、体育处、军事训练处4个直属处。考虑到当时全国高等学校总数并不很多的情况,高等教育部的司局单位算是相当多的。从留存下来的文件、函件或印章来看,当时还有“中央高等教育部教材编审处”等部门。

中国高等教育部内设机构并非照搬苏联高等教育部。例如,1956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有苏联高等教育部社会科学教学司编的《政治经济学教学大纲》,说明当时苏联高等教育部设有社会科学教学司,而中国高等教育部却没有。

1957年12月,高等教育部自整风第三阶段以后开展了大讨论。“关于部内机构编制问题,大家集中地批评了机构重叠、头绪繁多、互相扯皮和人浮于事的现象,要求‘大胆的简,合理的并’。高等教育部整风领导小组本着大胆革新的精神,提出了改变机构的新方案(草案)供大家讨论。这个新方案取消了学校主管司,按业务分工(如教学、计划、人事等)设司,合并了一切重叠机构,使各司性质单纯,任务明确,又可以大量精简人员。围绕着这一方案,各单位普遍展开了讨论,由科而司、以及有关司联合讨论,还开了两次全部性大辩论会。现在高等教育部领导上已经通过了新的机构方案。”[24]

据1957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消息,高等教育部在整改高潮中经过反复研究辩论,大胆地革新了组织机构,给改进工作、下放干部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了适应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新要求,高等教育部的全体干部早就考虑过改变部内的组织机构问题。高等教育部整改工作一开始,组织机构问题就成为大家讨论的中心问题之一,大家就此展开了热烈的辩论。高等教育部领导适时地集中研究了群众的意见,提出了组织机构改革的初步方案,组织大家开座谈会、专题辩论会和全部大辩论会,进一步展开辩论,最后又集中群众的意见,研究提出了修正方案,提请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由于部务会议之前酝酿讨论得比较充分、深入,所以新的组织机构方案得以顺利通过。

高等教育部在这次改革组织机构的辩论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考虑下放一部分权力给地方和高等学校,进一步贯彻稳步发展、巩固提高的高等教育方针,加强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其次,明确分工,减少头绪,减少矛盾,更好地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最后,贯彻精简机构、减少人员的精神。

根据讨论结果,新的组织机构按业务分工、条条归口的原则设置:取消综合大学教育司、工业教育司、科学研究司、教学指导司4个司以及3个独立处;设立教学和科学研究司,负责教学、科学研究、教材、业余教育、体育等工作,其他工作分属政治教育司、计划财务基建司、学生管理司、干部管理司、对外文化联络与留学生管理司、中等专业教育司和办公厅管理。

此外,为了更好地协助部长们工作,设立研究室;在教学和科学研究上为了集思广益,走群众路线,准备成立教学与科学研究指导委员会,邀请部分高等学校教师参加,作为高等教育部的咨询机构。这样,高等教育部的组织机构从15个单位改变为8个单位了。[25]

新的组织机构方案宣布后,高等教育部的绝大多数同志都是十分拥护的,因为新的机构方案有以下优点

第一,按照新的分工,各单位既是综合司,又是业务司,既能统一接受上级任务,又能按分工职掌全面管理自己的业务,并负责到底。对内、对外、对上、对下都是一个单位,这样就大大减少了矛盾和纠纷,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过去,各司间的工作互相牵涉,矛盾很多,造成一些相互扯皮、推诿和政出多门等现象,影响工作。机构改革后,每件工作只有一个司来管,解决了过去各司之间的矛盾,部长们也可以抽出身来,加强对部内重大问题的研究和领导。

第二,新的机构有可能大大加强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便于理论联系实际。过去,高校处处于大力整顿、改革和发展时期,因而有必要设立各类学校主管司来全面考虑各类和各个学校的调整、改革和发展。但今天情况不同了,高等教育事业处在稳步发展、巩固提高时期,在培养干部方面,一项迫切任务就是革新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质量。这样,就有必要也有可能把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单独设司,以便集中力量,加强对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领导,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改变过去学校主管司中基建、财务和人事等工作常常挤掉教学和科学研究的情况。新的组织机构中各单位对自己所管理的工作全面负责,而且是负责到底,这样不仅便于了解情况,而且制定的政策也容易切合实际。

第三,由于机构精简,因此有可能使精简的一部分工作人员去支援基层和农业建设。

但是,在辩论中,大家感到新的组织机构也不是尽善尽美的,主要是对每类和每所学校的全面情况以及各个学校的不同问题,可能会放松或忽视作全面的了解和统一的研究。为了补救这个缺点,高等教育部设立了教学与科学研究指导委员会和研究室,负责综合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加强办公厅的纽带作用,协助部长们做好全面情况的掌握和联络工作。

1957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消息还说:“现在高等教育部已将这个方案报请国务院批准,准备批准后实行。”[26]然而,高等教育部开展关于内部机构改组的大讨论之后不到3个月,1958年2月11日,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议案,决定合并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因此,1957年12月高等教育部关于内部机构改组的方案报到国务院之后,应该还未获批准便发生了两部合并。

1964年高等教育部再度分设之后,内设机构与50年代相比已经发生了不少变化。1965年,高等教育部下设办公厅、研究室、第一司(研究生)、第二司(本科)、第三司(业余)、外语教育司、对外工作司、学生管理司、政治理论教育司、计划财务司、生产供应管理局、文科教材办公室、体育处和政治部(见表1)。

内设机构的增减和调整反映出高等教育部职能的变迁。当年的高等教育部各司、局、处都刻有公章,可以独立盖章发文给相关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从留存下来的高等教育部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以及当年高等教育历史实际来看,高等教育部在存在期间充分发挥了管理职能。

2.高等教育部的职能与作为

高等教育部是负责领导全国高等教育工作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其主要任务为:分管全国除高等师范学校、民族学院以外的高等学校,除师范学校以外的中等专业学校、工农速成中学及有关留学生派遣、接受等工作。

在20世纪50年代高等教育部存在的六年多时间内,应该说高等教育部是大有作为的。尤其是在大刀阔斧推行院系调整的过程中,高等教育部起了重要的作用,在领导高等学校走上专业化、正规化的道路方面也发挥了领导作用。例如,1954年,为进一步使学校工作纳入轨道,高等教育部参照苏联经验,制定了一套学校各方面工作所必须的规章制度:“(1)高等学校章程;(2)学术委员会规程;(3)教师工作职责的规定;(4)系和教研组的工作任务的规定;(5)正规的研究生制度及教师进修制度;(6)科学研究办法、奖励办法及必要的表报制度;(7)生产实习制度;(8)考试考查办法及试行国家考试的办法;(9)教师学衔授予办法;(10)教师工作量制度;(11)调整工资办法;(12)分类的学校编制标准;(13)人事工作制度;(14)专家工作制度;(15)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27]这15项规章制度包含了高等教育各方面的工作,即使在今天看来,除第(8)点中的“试行国家考试的办法”以外,多数仍具有现实意义。1956年5月,高等教育部曾经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国家考试条例草案》,并下发《高等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试行国家考试的通知》,但“国家考试”只试行了一年,便不得不放弃。[28]

高等教育部还组织编写了大量高等学校教材,现在留传下来的许多高等学校教材封面还标有“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推荐”的字样。此外,高等教育部还印行教材,如1954年高等教育部教材编审处印行中山大学岑仲勉著《隋唐史》,作为高等学校交流讲义。更为大量的是高等教育部每年编订印行的《暑期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高等学校升学指导》等。

1954-1958年,高等教育部办公厅每年出版一辑《高等教育文献法令汇编》,收录前一年有关高等教育的文献法令,分发有关部门参考。1958年2月,即高等教育部被合并前夕,高等教育部办公厅又将1952年底高等教育部成立以前由政务院和教育部颁发的各项有关高等教育的重要文件以同样的体例汇集成册,出版了《高等教育文献法令汇编(1949-1952年)》。⑦因此,50年代的高等教育部办公厅曾经出版过总共6辑的《高等教育文献法令汇编》。举例来说,《高等教育文献法令汇编》(1953年1-12月)的目录分为:总类(方针、任务,专修科,领导关系、院系调整,其他)、教学改革、生产实习、政治思想教育、师资培养、人事招生学籍、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学生健康及学生人民助学金、对外关系留学生、中等技术教育、工农速成中学、附录。[29]各年度《高等教育文献法令汇编》分类总体类似,并根据内容增删部分类别,如1954年的目录便增加了“计划、基建、财务”一类。从以上分类可大概看出高等教育部的多数职能和作为。

此外,20世纪50年代高等教育部办公厅每月编印出版一期内部参考刊物——《高等教育通讯》。1953年5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说明其办刊目的为:“为了公布中央有关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及时交流和推广全国各高等学校的教学经验,藉以指导工作,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我部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

化教育委员会批准,于1956年5月6日创刊《高等教育通讯》不定期刊,作为全国各高等学校及各级高等教育行政部门的内部交流资料。”[30]1956年11月以后,高等教育部高等教育编辑委员会开始不定期编印《高等教育译丛》。

关于50年代高等教育部的作为,已有论文作过梳理。1964-1966年间再度分设的高等教育部,不仅存在时间很短,而且当时面临各种政治运动,因此留下的业绩相对较少,但在杨秀峰部长尤其是蒋南翔部长的领导下,还是尽力而为,做了不少工作。例如,1965年,对于“文革”前的最后一次高考,高等教育部定出如下十分具体的办法:“对政治、学业、健康三方面条件均合格的考生,应该按照报考志愿的顺序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划分若干个分数段,分段择优录取,在每一个分数段里,首先要挑选政治条件较好的学生。分数段的划分,应该结合考生人数的多少和考试成绩的情况,可以总平均十分为一段,也可以五分为一段,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31]在“政治挂帅”的时代,首次提出按高考分数分段录取的细致办法,确属难能可贵。

高等教育部的历史思考

作为制定国家高等教育政策和管理高等教育的行政部门,1952-1957年存在的高等教育部对当时的院系调整和高等教育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领导作用。而20世纪60年代梅开二度的高等教育部虽然只是昙花一现,但雁过留痕,即使惊鸿一瞥,也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留下特别的身影。高等教育部已经离我们远去,然而在其前后8年、两度存在的时间里,还是留下来不少值得分析和思考的地方。

1.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的关系和地位

既然所管理的对象都是教育,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二者的业务自然会有不少交叉,两部既有分工,也有合作。不过,也有一些原有的机构是不容易分开的,如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一直共用一个图书馆。同属管理教育的两个部,其地位轻重如何?客观而言,高等教育部的实际地位比教育部略高一些,这从以下三点可以看出:

其一,部长迁转体现出高等教育部优先。1952年,首任高等教育部部长由首任教育部部长马叙伦转任,马叙伦曾出任过北洋政府、国民政府教育部次长,属于德高望重的人士。1958年2月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合并,原高等教育部部长杨秀峰被任命为合并后的教育部部长兼中共教育部党组书记。1964年3月,教育部部长杨秀峰又一次出任再度分设的高等教育部部长,而教育部部长由原河南省委第二书记何伟担任。从高等教育部部长与教育部部长的分合转任来看,高等教育部部长要比教育部部长更重要,或者说实际地位更高一些。

其二,两部并称次序表明高等教育部优先。当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两部联称或并称的时候,不仅两个部签署和发布涉及高校招生之类的文件时都是按“高等教育部、教育部”排序,而且在其他两部并称的时候,多数情况下都是高等教育部在前、教育部在后。当两个部部长并称的时候,也通常是高等教育部部长在前、教育部部长在后。这不仅因为出任高等教育部部长的马叙伦、杨秀峰是原任教育部部长,资历更深,而且因为高等教育比普通教育的管理更为复杂,虽然中小学校数量更多,但高等学校层次更高,高级知识分子人数众多,高等教育管理更需要水平和名望,所以会选择名望较高者担任高等教育部部长。⑧其实,在一些现在还设有高等教育部的国家,当两部同时出现时,也是按高等教育部在前的排序。例如,2001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古巴共和国高等教育部、教育部签署《教育交流协定》,就是这种排序。[32]

其三,办公场所说明高等教育部优先。1964-1966年高等教育部恢复设立后,留在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的原教育部大楼办公(现教育部南楼),教育部则搬到现教育部东边的郑王府传统建筑(现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所在地)内办公。郑王府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占地面积虽然相当大,但房屋都是老式平房,建筑面积不大。高等教育部管理的事物相对基础教育而言更为复杂和多样,需要的行政人员和空间较多,因此留在原教育部大楼。二者的办公场所不同,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地位稍有不同。

国家教育部,图片:北京日报‍‍‍‍‍‍‍

2.中国高等教育学最初出现的制度背景

1957年中国出现高等教育学的初始形态,或与当时独立设置高等教育部有一定的关系。1953年,高等教育部高等教育通讯编辑室曾编印出版《苏联高等学校的教学方法——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举办高等学校教学方法问题报告会苏联专家报告纪录》。在全面学习苏联的时代潮流中,1957年厦门大学教育学教研组会构想编写了《高等学校教育学》讲义,应该也与当时有独立于教育部的高等教育部管理体制相关,并可能多少受到上述报告的启发。

前些年,中国高等教育学界部分学者呼吁将高等教育学设为一级学科,虽然高等教育研究界以外的教育学者认为其没有多少学理性,基本上得不到他们的认同,但假如现在中国还实行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并存的体制,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并列为一级学科倒真的很有可能。当然这只是“如果”而已,毕竟高等教育部已经离我们远去,而且时过境迁之后也不可能再度恢复。

3.高等教育部的历史遗产

中国的高等教育部早已一去不复返,与中国高等教育部有一定关联的东欧国家高等教育部也已消失。比如,1988年3月波兰撤销了科学与高等教育部,新成立的一个部——国家教育部——负责从幼儿园至研究生教育的全部工作,当时即将上任的国家教育部部长亨利克·别德拉尔斯基在华沙电视台上回答问题时说,对整个结构进行改组和重新考虑是必要的。[33]1985年,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高等教育部授予中国作家冯至“格林兄弟文学奖”;1987年6月,民主德国高等教育部还邀请冯至去魏玛、柏林访问,但在两德统一之后,东德的高等教育部也随之消失。不过,高等教育部这种国家级高等教育管理机构并没有绝迹,目前世界上还有一些国家如沙特阿拉伯、泰国等存在高等教育部或高等教育和科研创新部。即使是逝去的中国高等教育部,也还留下来一些珍贵的历史遗产。

其一为机构遗存。现今教育部内设机构中有不少就继承自高等教育部时期的司局。比如,研究生司源于1964年高等教育部第一司(研究生),高校学生司源于学生管理司,思想政治教育司源于政治理论教育司,科学技术司、社会科学司源于1956年的科学研究司等。如果当年没有出现专门的高等教育部,就不见得这么早产生专业性这么强的司级机构。

其二是文献遗存。高等教育部存续期间产生的一系列文献、刊物、照片、档案,至今仍有不少遗存。如1955年2-12月,仅仅为订购国外教学仪器设备和用品,高等教育部下发给太原工学院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印章的通知和函件就有14份,盖“高等教育部计划司”印章的通知与函件有4份,盖“高等教育部办公厅”印章的函有2份。⑨这只是高等教育部管理职能的一个方面,举凡1953-1958、1964-1966年间的高校招生考试、教育教学、留学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有关高等教育的方方面面,都留有许多文献。校龄超过70年的原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档案馆中,多数还保存有20世纪五六十年代高等教育部下发的各种文件如通知、函件等。

此外,1965年11月《高教战线》创刊,在第1期中指出该刊的基本任务是:“宣传毛泽东教育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交流高等教育革命和高等教育建设的经验,研究和探讨高等教育一些理论问题,报导高等教育工作动态,刊登一些重要资料,以便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建设,促进半工农半读高等学校的发展,促进广大师生革命化和劳动化。”[34]此后该刊每月出版一期,“文革”开始后停刊,1981年1月复刊,1986年改名为《中国高等教育》,成为教育部所属全国唯一的高等教育指导性、综合性期刊。

由于资料搜集较难,且一些档案无法查阅,目前笔者所看到的史料仍不够完全,因此,本文对高等教育部的兴废只是作一大概的探讨,还有待将来进一步深入研究。同时仍有不少问题值得进一步深思:如果没有发生“文革”,高等教育部在中国一定会再被并废么,为什么世界上多数国家没有设立高等教育部,为什么有的国家高等教育部能够长期存在……

逐渐走入历史深处的高等教育部虽然存在时间不长,但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痕,为当今人们了解与思考国家高等教育顶层管理机构和宏观决策问题留下了珍贵的样本。虽然在推行大部制的背景下,中国设立高等教育部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对高等教育部这种中国历史上存在过、其他部分国家仍然存在的国家级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很值得我们回顾与思考。在中国出现高等教育部70年后,完成此文,算是我这位从事中国高等教育史研究近40年的学者对逝去的高等教育部的一个纪念。

注释:

①2011年8月11-16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在黑龙江漠河集中调研和休假,笔者在此期间向曾担任过高等教育部副部长的周建人的女婿顾明远先生和女儿周蕖先生请教有关高等教育部的问题;2011年9月曾向1964-1966年在高等教育部工作过的中国教育学会原常务副会长郭永福先生打电话请教。

②1964年6月再度设立的高等教育部使用了与20世纪50年代高等教育部不同的印章,50年代高等教育部使用的是繁体字印章,1964-1966年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印章是简体字,而同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印章却还是繁体字。由于《简化字总表》于1964年5月公布实行,刚分设的高等教育部便启用了简体字的新印章,而教育部一直延续使用原来的繁体字印章,至少到1965年仍没有更换。

③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转发“关于影印外国书刊的发行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66)高外联字第595号],1966-09-13。

④此加盖“高等教育部出国留学生办公室”公章的证明为笔者所收藏。

⑤顾明远编著《世界教育大事典》引述周恩来总理《重视中小学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讲话中有这么一句:“教育、高教两个部合并一个部,必然要挤了普教,所以还需分开。”(参见顾明远编著《世界教育大事典》,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803页),然查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编《周恩来教育文选》所收《重视中小学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讲话要点”中并无此句(参见《周恩来教育文选》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出版)。《世界教育大事典》所据应该是讲话全本。

⑥1957年6月,高等教育部约有600人。参见王秀明著《高教部“反右”斗争亲历记》,载于《文史月刊》2004年3期,第38-40页。

⑦与高等教育部类似,1953-1963年,教育部办公厅也曾每年出版一辑《教育文献法令汇编》,1958年出版《教育文献法令汇编(1949-1952年)》。

⑧高等教育部当时在社会上有相当高的地位。例如,1955年《高等教育部去年工作总结和今年工作要点》便在《光明日报》1955年8月22日头版头条刊出。现在一个中央部委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很难出现在《光明日报》头版头条上。

⑨这些原始文献皆由笔者所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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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高等教育研究》,原题为《中国高等教育部的兴废》。感谢编辑部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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