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源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0河源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 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一)自主招生(中职生)
招生专业 | 学制 | 办学地点 | 招生计划 | 学费 | 住宿费 |
(元/学年) | (元/学年)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2年 | 校本部 | 40 | 6410 | 1500 |
软件技术 | 2年 | 校本部 | 40 | 6410 | 1500 |
(二)高职专业学院
招生专业 | 学制 | 办学地点 | 招生计划 | 学费 | 住宿费 |
(元/学年) | (元/学年) | ||||
学前教育 | 3年 | 河源理工学校 | 100 | 5250 | 1500 |
会计 | 2年 | 河源市职业技术学校 | 50 | 5250 | 1500 |
二、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工,下同)毕业生。
(二)我校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三、报考方法
考生在2020年5月26日9:00至29日14:00期间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系统提示的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考,我校招生类别对应的考核类型如下:
招生类别 | 考核方式 |
自主招生(中职生) |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试) |
高职专业学院 | “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面向中职考试) |
注意:
1.符合免试条件的中职考生,可选择“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考核类型。
2.高校在校生、2020年被“依学考成绩录取”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录取的考生,以及被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选择考核方式后按系统要求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
四、考核方式
(一)考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具体科目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二)考核方式:考试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其中,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的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由我校按专业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三)考试地点:为落实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2020年自主招生考试采用网上远程测试、网上视频面试、网上提交作品等线上考核方式,考核细则要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五、录取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我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二)录取办法: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本校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三)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不得申请转专业。
(四)高职专业学院实行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教学地点设在协同中职学校。试点班学生符合本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本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录取考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入同专业非试点班。有关协同培养(育人)方式及学籍管理,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向我校咨询。
(五)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六、时间安排
事项 | 时间安排 |
网上报名 | 5月26日9:00-29日14:00 |
报名资格审核 | 6月1日前 |
通过审核的考试网上缴交考试费 | 6月2日前 |
编排考场,考生打印准考证 | 6月4日前 |
自主招生考试 | 6月13日 |
成绩公示 | 6月15日前 |
院校提交拟录取方案及录取最低分数线 | 6月22日前 |
省招办审核院校提交的录取方案 | 6月25日前 |
完成录取工作,公示拟录取名单 | 6月25日前 |
七、联系方式
地址:河源市东环路大学城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教学楼A103)
电话:0762-3800003 3800006(传真)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hy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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