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违规补课收费?投诉举报热线公开!省教育厅最新声明来了→
关于严禁违规补课
问
一、违规补课的主要情况有哪些?
中小学在正常教学安排之外开展学科教学活动、分组制新课的,均属于非法补课。主要具体情况有:
一是学校以课后服务、寒暑假托管等名义组织班级讲授新课程;
二是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公示,中小学校或教师(含退休教师)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期间违反“四个统一”规定的(不得以任何形式胁迫)任何形式(违背学生自愿的原则)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假期托管服务;不得在非正常教学时间内将学生整班、整年级选修新课程;不得将校园、教学楼转移到其他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学科活动;禁止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校外非法付费补课(包括非法付费补课)。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
三是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自行参加或创办校外组织,从事课外辅导、家教(包括提供食宿)等有偿服务,以获取经济利益或额外报酬。包括:在自己的房屋或者出租房屋(含车库、地下室)等场所组织或者参加各种有偿课外辅导、辅导活动并获取利润;组织、参加校外教育机构或者社会培训机构为学生提供课外辅导活动并从中获利;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辅导或向学生介绍社会培训机构的课外辅导班并从中获利;以营利为目的,为学生提供寄宿家庭辅导和补习;
四、其他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认定为非法补课的行为。
问
2、法定节假日如何定义?
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含节假日)。
问
3、高中生可以补课吗?
高三学生在保证安全、坚持自愿的原则下,可适当安排寒暑假教学(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1/3,不补交费用)收费,恶劣天气不安排教学)。
问
4. 校园内如何提供课后服务?
中小学要按照“双减”政策要求,规范学校课后服务内容。学校可利用周一至周五、双休日、寒暑假的课后服务时间以及初中平日自习时间,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为有学习空间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但是,禁止开设新课程。班级。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严格执行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问
5. 缺课可以补吗?
中小学校因大型活动等原因推迟上课时间,无法完成教学计划需要补课的,须报当地教育部门批准,并公布原因、时间、地点、审批内容。辅导时间不得超过因大型活动耽误的课时。中小学校因校舍安全加固、维修等类似情况需要调整教学时间的,调整方案应当按照根据情况调整时间的原则,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损失的时间量。
关于严禁违法收费
问
6. 中小学服务费和中介费是多少?
服务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之外,为学生或者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代学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基础上,代服务提供者收取和支付的费用。
问
7. 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的收费是多少?
中小学(含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费和中介费。
其中:公办义务教育不收取学杂费、书本费和住宿费。公立高中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公办中小学服务费、中介费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赣发物价变动管理规定[2021]82号)执行。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收学杂费的标准以生均公共经费基准为准;针对生均教育培训费用缺口,严格执行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收费(赣教规字[2021]7号)。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根据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问
8、中小学服务收费项目有哪些,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餐费:学校食堂按照自愿、公益性原则向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餐费。学校食堂必须建立伙食台账,按月公布伙食收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外用餐的,除伙食费外,不得另外收取服务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行提供膳食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的,可向学生收取每学期不超过6元的一次性膳食加热和大米加工服务费,主要用于水、电和燃油费用。
课后服务费:包括课后托管服务费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费。上述两项费用由县(市、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根据参加课后服务教师适当补助和财政补贴等因素确定,并制定收费标准共同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施行。各区、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要指导本地区课外服务收费相关工作。
社会实践费: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属于学生个人消费,必须由学校支付的,可向学生收取。按时间计算。
游学经费: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集中小学生游学经费。学生或者家长承担的部分,按照自愿、非营利的原则向学生收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学费。
问
9、中小学的收费项目有哪些,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教材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统一的“两免一补”政策,向学生免费发放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材。高中教材费,包括教材附带的数字音像资料,严格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价格收取。
教具材料费:学生自愿选择《江西省中小学教辅评议推荐目录》号教具并申请学校采购的,教具材料费由学校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出版社核定的价格收取和出版局。学校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免费为学生提供统一代购服务。
学生体检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的体检费用由学校公费支付,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高中阶段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项目和标准组织学生体检。
校服费用:校服采购按照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总局的规定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交机一字[2015]3号)。
问
10、中小学服务费和中介费如何规范?
中小学按照国家和地方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费事项。严禁将讲义材料、试卷、电子阅读、电脑上网、自行车保养、供暖、制冷、饮用水、校园保安、午休、商业保险等作为服务收费或收费事项。
各地不得非法增加中小学服务费和收费项目。中小学校收取服务费和代收费用,必须坚持学生或者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严禁强迫、变相提供服务、收取费用。严禁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起收取服务费、代理费。中小学服务费和中介费必须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按学期或者按月实缴。超出部分将无偿退还。
服务费和代理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并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服务费缴入同级财政非税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按实际需要拨付;代表学校收取的所有资金均转给服务提供商,且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费和代理费资金。
问
11、“违法收费”如何界定?
“非法收费”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未经省、市、县物价主管部门许可或者登记,擅自实施教育收费行为。
具体主要情况是: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未按规定公开收费依据、项目、范围、标准,违反规定跨学期、跨学年收费的;擅自设置中外合作办学收费项目并扩大收费范围;以学生家长委员会或学生倡议的名义收费(无论学校是否知情);违反自愿原则强迫或变相向学生收取服务费、代学费,或者强迫学生收取实习费、移动通信费、上网费或者从事商业促销活动的;民办学校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擅自超收费用的。
问
十二、如何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学校在招生前,应当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主页、公告牌等公示学费、住宿费、服务费及收费项目和标准,除公布的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严禁收集与入学、入学相关的捐赠。学校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文学、艺术、体育等专业训练的,其收取的学杂费不包括学生在校就读的学杂费。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后,可免予入学。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者与住宿费捆绑服务费。不得违法违规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明确规定需要财政担保的项目,不计入服务费和代理费。
学校向学生和家长收取服务费、中介费必须坚持自愿、非营利的原则,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提供服务。严禁学校和教师通过家长委员会向学生和家长收取非法费用。对于按照规定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费用,或者公开的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费用,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缴纳。
关于严禁非法推荐教辅材料
问
13、订购教具的原则和要求是什么?
坚持“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的原则,仅向学生推荐一套省市确定的推荐目录中的教具,学生自愿订阅。严禁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学校、学生购买教具。通过家长委员会统一订购教具;严禁重复订购各科目教具,或与目录教具一起销售其他学生用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学校推销、推荐、销售任何教具;学校和教师严禁学生,建议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指定教材。
问
14.如何认定非法订购、推销教材?
非法订购、推销教具,是指中小学及其教师、教育工作者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推荐、选用不在国家、省、市确定目录内的教材、教具的行为。直辖市;违反自愿购买和使用原则,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中小学生和家长购买教具的。
严重“三违”问题查处
问
15、“三违”问题如何处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打击教育不合理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全省中小学校“三违规”信访工作。 “三违”信访调查核实后,对有“三违”行为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人员,将通过责令书面检查、训诫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资格等方式追究责任。奖项和评价。前置资格、组织处理、行政处罚等。以上所列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问
十六、什么情况下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违规收取的费用用于发放奖金、补贴等或者挥霍;有关部门在查处“三违”时,拒不检查、转移资金、拒绝提供信息、伪造、隐匿、销毁证据或者发布虚假信息,或者未按规定进行自查自纠的期限,造成后果;违反规定或者采取非法手段实施“三违”,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或者教育恶性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屡犯并继续实施“三违”的;强迫、指使所属单位和工作人员实施“三违”行为,情节恶劣的;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学校经费,造成学校无法正常开学或者停课的;涉及严重恶化教育行业发展环境的“三违规”;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三违规”不良后果的。
问
17、发生“三违”的场所、学校、教师如何处理?
凡是出现“三违”的,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对问题频发、查处不及时、处理不妥的区县(市、区)(包括因调查处理不充分而被主流媒体曝光、引发舆论等)各类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将被取消。具有一级评价资格;当年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扣分;中央和省级教育项目拨款时,相应扣除地方管理要素分。
对存在“三违”并经查实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优秀、优先资格、取消荣誉称号”;对省重点中学,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除名;对省级中小学师德示范学校予以摘牌;对于存在“三违规”的民办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将约谈校长和主办方。情节严重的,学校将被除名。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分。对校长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优秀评价资格、约谈、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职乃至开除”等处理。对于违反上述相关规定并存在“三违”的学校,只要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文明校园、特色学校、示范学校等称号,并不再予以处罚。两年内可以重新申请。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责任。
凡被查实有“三违”的教师,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开除、开除学籍等处分。 3万,以及批评教育、训诫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行动。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未如实自查自纠、签订承诺书后有“三违”行为的教师,一经发现,将予以停职、停课待处理。调查处理。经查实属实的,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其教师资格;属于中共党员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追究党纪责任。教师个人有“三违”,有违法所得的,经核实后应转入财务账户。
问
18、出现“三违”时,如何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各地要坚持从严治国、从严追责。要加强对“三违”管理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建立健全教育收费风险预警、信访受理、监督督查、公示约谈等机制,严肃查处“三违”。发现的违规问题。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不履行“三违”治理主体责任、措施不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影响。民办学校违法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扣除招生计划、财政扶持资金等,直至吊销或者吊销学校办学许可证。
全县发生3次以上“三违规”并经查实的,省教育厅责成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约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全县出现6个及以上“三违”行为,“三违”行为经查实属实的,省教育厅将直接约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约谈结果抄底对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予以撤销。评估资格。
对“三违”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区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各地对省教育厅移送的群众反映的“三违”问题未及时核实,处理结果未及时如实反馈,特别是经省教育厅后续核实的对明、暗、现场调查的,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屡次查处违法行为、未整改、情节恶劣的地方、学校、校长、教师,省教育厅将其违纪相关线索移送纪检部门严肃问责。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相应健全“三违”治理常态化长效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治理实效。
问
19、中小学以外学校(高校、职业学校)的“三违”问题如何处理?
全省教育系统除中小学以外的其他领域违法收费问题的处理参照执行。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办公室负责受理和处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违法收费投诉。全省职业教育(含高职院校)、成人教育违法乱收费的信访举报由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办公室负责。省教育厅社会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和处理全省民办教育违法收费投诉。全省幼儿园违规收费投诉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受理处理。涉及教师个人违法行为的,将予以受理并处理。有关付费补课的信函、来电由省教育厅教务处受理处理。其他业务领域(如军事训练、中外合作办学、助学金发放、招生考试等)涉及违法收费的信访电话,由省教育厅相关业务处室或单位负责处理用于接受和处理;部门管理办公室将共同组织这一进程。
问
20、如何从体制机制上保证“三违”治理的有效性?
一是完善管理团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治理机构,稳定治理队伍,坚持政策连续性、工作连续性,确保有人接听、有人办事、有人查案。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即公开承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定期组织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教师(包括编外聘任教师、借调教师)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拒绝拒绝非法补课和付费补课,确保公开承诺不缺课、不掉课。一个人。定期自查自纠: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三违”治理主体责任,加强对“三违”治理的监督。辖区内中小学存在“三违”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省教育厅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选人员、随机抽选地点、公示结果)和“四不两直”(不通知、不通知、不公开)。不招呼、不听汇报、不使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组织多个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检查。对违规教育收费的管理,要“清理”和“堵住”并举,正确处理好两种关系,即多数与少数的关系,以及城市学生与家长、农村学生与家长的关系。对于大多数学生特别是大多数家长需要的服务(如课后服务),要区分城乡,采取有针对性、细化的措施引导和满足,避免一刀切。全部;对于大多数人反对的,必须严格封杀。不留死角。
相关问答
答: 学校违规收费主要是指在没有得到家长允许的情况下,或超出规定范围进行收费的行为。比如强制学生购买学校指定教材、书籍、学习用品等等;对学生课外辅导和练习内容进行收费;以补课为名收取高额費用等等。这些行为直接侵犯了家长的权利,也损害了学生的权益。
22 人赞同了该回答
答: 此外,还有一些所谓的“社会组织”声称与学校合作,开设校内外学习班或培训机构,实际却是在学校的名义下乱收费的情况也是违规的。 消费者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查明并举报这些违法行为,维护自身权益。
223 人赞同了该回答
答: 面对这种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与老师或管理人员当面冲突。您可以先尝试通过和学校老师或校长直接沟通的方式,了解情况并表达你们的疑问。如果沟通不成,可以联系当地教育局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152 人赞同了该回答
答: 您可以将详细的收费记录、聊天内容等证据提交给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他们的调查工作。同时,也可以向权威媒体曝光该行为,让更多的家长了解情况,共同维护公平的教育环境。
45 人赞同了该回答
本文由发布,不代表千千择校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qzexiao.com/gdjy/13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