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州大学自主招生条件—招生专业
作者: • 更新时间:2024-12-07 12:19:56 •阅读
2016福州大学自主招生条件—招生专业
福州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凡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具备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各类别限定报考专业详见附件):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由国家级学会颁证,或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颁证);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或国际)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实践活动类竞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等;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创新作文大赛获得总决赛(或复赛)二等奖及以上;
4.高中阶段在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领域具有突出表现并取得标志性成果,如: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作者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业研究性论文(书籍)并经专家组审核认定等。
福州大学自主招生专业:
1.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为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不超过100人),仅面向福建省招生。
2.招生专业包括:数学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化学类、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法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
3.以上各专业根据招生规模、参加考核人数及成绩分布确定具体自主招生计划数。法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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